人工智能的理解因人而异。一些人认为,人工智能等同于任何由非生命系统实现的智能。他们坚持认为,即使这类智能行为的实现与人类智能的依赖机制不同也无关紧要。而另一些人则认为,人工智能系统必须能够模仿人类智能。
强调思维和智能的区别是十分明智的。思维是推理、分析、评估、形成思想和概念的工具。并不是所有能够思维的物体都有智能。智能也许就是高效以及有效的思维。
多年来,人工智能的研究发展出两种截然不同但又普遍存在的学派。一个学派与麻省理工学院(MIT)相关,它将任何表现出智能行为的系统都视为人工智能的范例。这个学派认为,人造物是否使用与人类相同的方式执行任务无关紧要,唯一的标准就是程序能够正确执行。在电子工程、机器人及相关领域,人工智能项目主要关注的是得到令人满意的执行结果。这种方法被称为弱人工智能(Weak AI)。
另一学派以卡内基·梅隆大学(CMU)研究人工智能的方法为代表,他们主要关注生物可行性。也就是说,当人造物展现出智能行为时,它的表现应该基于与人类相同的方法。例如,考虑一个具有听觉的系统。弱人工智能的支持者仅仅关注系统的表现,而强人工智能(Strong AI的支持者的目标在于,通过模拟人类听觉系统,使用相当于人类耳蜗、耳道、鼓膜和耳朵其他部分的部件(每个部件都可以在系统中执行其所需执行的任务)来成功地获得听觉。弱人工智能的支持者仅仅基于系统的表现来衡量系统是否成功,而强人工智能的支持者关注他们所构建系统的结构。
弱人工智能的支持者认为,人工智能研究的存在理由是解决困难问题,而不必理会实际能决问题的方式。然而,强人工智能的支持者则坚持认为,完全依靠人工智能程序的启发式方法算法和知识,让算机就可以获得意识和智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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